发布日期:2024年3月21日
生效日期:2024年3月28日
第一条 为维护减法商业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减法商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商品专家的规范化运营,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减法商业价值与品牌共创管理规范》,制定本管理规则(下称“本规则”)。本规则阐述之条款和条件,是《减法商业商品专家服务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减法商业商品专家服务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接受条款
(一)本规则内容包括规则正文,本规则提及的所有其他协议或规则,及减法商业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规范、标准。所有规则、规范、标准为本规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规则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减法商业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订任何条款,并在减法商业平台进行更新,不再单独通知。修订后的条款一经在减法商业平台公布,即产生效力。如商品专家不同意相关修订,应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并及时通知减法商业平台。如商品专家选择继续使用服务,则将视为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与减法商业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条款为准;
(三)减法商业有权不定期要求商品专家提供其资质证明以及所创建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的版权依据,商品专家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商品专家应遵守相关国家及地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前述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减法商业有权酌情处理。减法商业对商品专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品专家应尽的法律责任。商品专家应当就其违法、违约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后果,如造成减法商业任何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
第三条 定义
(一)减法商业平台:指减法商业或减法商业的关联企业所创建和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网址为www.d2business.com.cn的网站和名称为“减法商业”的移动客户端、小程序及依托于前述网站或软件的关联网站或软件。
(二)商品专家:减法商业中,经平台审核批准,为平台商品专家及体验店、售货员及零售店铺与消费者提供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的个人或机构。
(三)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指减法商业平台或者第三方商品专家根据国家产品标准和监管法规所创建的,能完整描述商品质量要素的计算机数据模型。
(四)消费者:指通过减法商业平台直接从商品专家体验店购买产品或者从零售店铺购买商品的购买人。
(五)保证金:指商品专家为了保证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向减法商业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六)违约金:指商品专家因违反本规则制定的相关条款从而需要支付给减法商业的金额,优先从商品专家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里扣除,如果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减法商业有权从未结算的佣金中扣除。
第四条 任何人在减法商业平台中注册,经实名认证并缴纳保证金后均可以从事商品专家的工作,减法商业平台中商品专家需具备的能力有:
(一)辩证统一的思维方式、基于第一性原理的思考方式;
(二)各国产品标准和监管法规的知识;
(三)行业技能与专业知识;
从事商品专家的主要职业群体有:
(一)大中院校与专家教授;
(二)研究机构与研究员;
(三)行业协会及相关人员;
第五条 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的创建与管理
(一)【模型文档的创建】商品专家需要按照《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创建与使用规则》撰写模型申请文档,文档内容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版权的相关信息。
(二)【模型的申请与审核】商品专家登陆减法商业 app,填写模型申请表,上传模型创建文档,减法商业平台商品专家委员会通过申请表和上传信息进行核定。
(三)【模型录入与上线】减法商业后台管理员以模型文档资料为依据,录入模型结构、创建参数节点并启动模型。商品专家录入模型所需要的产品标准,以及其他基础材料。
(四)【编委的管理】商品专家可以增加、删除新的模型编委,进行模型日常的管理工作。
(五)【测试产品的创建】商品专家或者新增的模型编委可以模拟现有品牌商品,以供应商的名义创建测试产品例子,反复调式app 前端的展示到最佳状态,为真实供应商产品创建提供参考。
(六)【模型的修订】商品专家与编委,需要根据产品标准与监管法规的更新持续修改模型,或者补充模型鉴别与检测、使用或品鉴的相关信息。以确保模型能真实反应商品质量,获得消费者的认可。
(七)【模型的运营】商品专家拥有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的共同所有权,但模型一经上线,商品专家没有单方面停止模型使用的权利。在商品专家与减法商业平台终止合作前,除了模型的市场推广工作,商品专家不得从事、利用该模型获取其他商业利益的行为。
(八)【模型文档发布】商品专家需要在减法商业中发布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文档供使用者查阅并学习,任何人如果对模型有异议,均可以通过竞争性点评方式进行模型复议。
第六条 业务审核
(一)【供应商资格审核】商品专家应根据《供应商入驻规范》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并承担供应商身份真实性的责任。
(二)【产品库与产品的审核】商品专家应按照《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创建与使用规则》对供应商提交的产品库或产品符合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性的建议,这些建议不影响产品上架,只作为体验算力的权重因子。
(三)【竞争性体验店点评】商品专家或者编委,可以对该模型产品的体验报告进行竞争性点评,这些点评作为体验产品的体验算力因子。
第七条 商品专家与体验消费者是减法商业平台保障商品交易信任最核心的两个角色,为了确保商品专家之间,商品专家与体验消费者、商品专家与供应商之间合谋或者作假,影响品牌共创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减法商业平台引入了区块链技术,通过去中心化的管理方式,可以最大程度的去除中心化话语权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行为。
第八条 商品专家需要按照《可信商业数字公社社员白皮书》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模型抵押KP Token,任何对商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的异议,都可以通过竞争性点评的方式向区块链社区提出复议,由区块链社区公投后进行处罚。
第九条 商品专家是减法商业产品价值与品牌共创中最核心的角色之一。为促进并激励商品专家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减法商业平台的商品质量,减法商业从产品价值与品牌共创服务费中,提取10%作为商品专家的收益。
第十条 商品专家承担了供应商资质和产品审核的工作,作为报酬,商品专家可以按照每个产品收取10元服务费。
第十一条 参与体验商品竞争性点评工作的商品专家或者编委,对于竞争获胜的体验商品,商品专家或编委可以获得部分体验费用奖励。具体参见《减法商业体验消费者与市场推广者管理规范》。
第十二条 为了鼓励商品专家创建更多的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对于首次创建的商品模型,按照《可信商业数字公社社员白皮书》相关规定给予2000 KP Toekn的奖励。
第十三条 若商品专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减法商业有权进行清退:
(一)存在恶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减法商业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二)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减法商业注册LOGO、域名等用于不正当宣传、商业活动,给消费者造成误导、侵犯减法商业知识产权等给减法商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在线上、线下等渠道,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减法商业的言论,给减法商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商品专家发布的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对他人商标、版权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五)严重违反《可信商业数字公社社员白皮书》,并经公投需要冻结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在区块链中行为的。
(六)在减法商业平台中,商品专家单方提出终止服务的。
以上情形,减法商业可以终止与商品专家的合作,并按照本规则清偿法律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及规则办理商品专家退出手续。
第十四条 商品专家终止服务后,仍然保持该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的使用权和修改权;但减法商业不得在其他商业平台或场所利用该模型从事盈利性商业活动。
第十五条 因商品专家行为引发司法诉讼的,若商品专家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消极应对或继续违规等情形,对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减法商业将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 商品专家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扰乱减法商业运营秩序等行为,减法商业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市场管控措施。且减法商业有权依照平台规则采取违规处理并要求商品专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商品专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及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时,减法商业有权从应付给商品专家的佣金中扣除相应的差额,佣金不足以弥补保证金不足部分的,商品专家应于收到减法商业通知之日起5日补足差额部分。经减法商业催缴后商品专家未按协议约定期限缴纳或补足的,减法商业有权视违约情况采取市场管控措施,直至商品专家足额缴纳为止。
第十八条 减法商业平台商品专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九条 减法商业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向商品专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