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规范

版本V1.0  2022-01-30 17:30更新

发布日期:2024年3月21日
生效日期:2024年3月28日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维护减法商业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减法商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供应商的规范化运营,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减法商业供应商体验店服务协议》,制定本管理规范(下称“本规范”)。本规范阐述之条款和条件,是《减法商业供应商体验店服务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减法商业供应商体验店服务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接受条款

(一)本规范内容包括规则正文,本规范提及的所有其他协议或规则,及减法商业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规范、标准。所有规则、规范、标准为本规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规则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减法商业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订任何条款,并在减法商业平台进行更新,不再单独通知。修订后的条款一经在减法商业平台公布,即产生效力。如供应商不同意相关修订,应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并及时通知减法商业平台。如供应商选择继续使用服务,则将视为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与减法商业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条款为准;

(三)减法商业有权不定期要求供应商提供经营资质证明以及产品合法来源的凭证,供应商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应遵守相关国家及地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前述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减法商业有权酌情处理。减法商业对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的处理不免除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应尽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就其违法、违约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后果,如造成减法商业任何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

第三条 定义

(一)减法商业平台:指减法商业或减法商业的关联企业所创建和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网址为www.d2business.com.cn的网站和名称为“减法商业”的移动客户端、小程序及依托于前述网站或软件的关联网站或软件。

(二)供应商:指经减法商业审核符合入驻条件的企业、公司、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无论何时,一旦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不再符合减法商业入驻条件,减法商业有权立即解除双方合作,下架全部产品。

(三)供应商体验店:指供应商在减法商业平台创建的虚拟运营单位。供应商对其创建的体验店承担全部责任。

(四)商品专家:减法商业中,经平台审核批准,为平台供应商及体验店、售货员及零售店与消费者提供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的个人或机构。

(五)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指减法商业平台或者第三方商品专家根据国家产品标准和监管法规所创建的,能完整描述商品质量要素的计算机数据模型。

(六)体验消费者:减法商业平台中,经过了实名认证,从供应商体验店购买产品,进行产品体验并发布体验报告的个人或机构消费者。

(七)售货员:在减法商业平台中,经平台审核批准,为平台入驻的供应商体验店产品提供“无库存”销售工作的个人或机构。

(八)零售店:指售货员在减法商业平台创建的虚拟运营单位,零售店所售卖的商品必须是售货员所代理的供应商体验店产品。

(九)消费者:指通过减法商业平台直接从供应商体验店购买产品或者从零售店铺购买商品的购买人。

(十)产品:指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在减法商业平台展示或直接销售(用于消费体验),供消费者选购的产品。

(十一)商品:指售货员从供应商体验店中代理并售卖,供消费者选购的商品。

(十二)保证金:指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为了保证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向减法商业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十三)违约金:指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因违反本规范制定的相关条款从而需要支付给减法商业的金额,优先从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里扣除,如果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减法商业有权从未结算的销售货款中扣除。

第二章 入驻

第四条 减法商业平台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需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入驻并使用服务:

(一)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及其销售的产品符合减法商业招商标准;
(二)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有效签署《减法商业供应商体验店服务协议》及其相关附属协议并按照协议提供有效资质文件;
(三)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符合任何减法商业按情况要求的其他合理条件。

第三章 经营

第五条 供应商体验店

(一)供应商申请体验店名等信息时,应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等的相关信息。
(二)供应商上传的体验店信息(包括logo、体验店名称、体验店公告、体验店介绍、体验店活动区域等)内容设置需真实、有效且与注册信息一致。
(三)供应商应及时缴存及补缴保证金。

第六条 产品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减法商业平台售卖的产品为正品或其他原创非侵权产品。
(二)供应商应按照减法商业平台系统设置的流程和相关要求发布产品/服务。
(三)供应商不得编辑及发布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产品。
(四)供应商必须遵循《减法商业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管理细则》中的参数要求对所发布的产品进行数字化描述,并对其所售产品/服务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产品数字化描述”是指供应商在产品描述页面、供应商体验店页面、活动页面等所有减法商业平台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其所发布产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产品发布后,必须创建产品发布软文,进一步用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信息技术手段如实、客观描述产品的特性,作为产品内容推广的一部分,与“产品数字化描述”信一起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六)供应商应保证其出售的产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提供的服务符合承诺标准,包括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提供服务时承诺的标准,且承诺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等。

第七条 品牌共创

供应商必须遵守《减法商业价值与品牌共创管理规范》,根据数字化商品(质量)模型发布产品参数,众多的体验消费者根据商品(质量)模型披露的商品知识进行商品真实性校验,售货员依据产品参数和海量的体验数据选择合适的商品售卖给消费者,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又可以自愿参与商品体验,进一步验证商品的真实性。我们把这种循环往复的过程定义为:“价值与品牌共创”。

第八条 销售渠道创建与市场推广

为了更好促进供应商体验店产品的分销与销售,供应商需遵守《减法商业供应商渠道与推广管理规范》,对入驻体验店的产品制定恰当的销售价格和销售、分销政策;或者按照自愿原则,对产品设置市场推广与转发费用(按点击次数计价)。

第九条 物流

(一)供应商应遵照订单要求,在规定/承诺时效内完成发货及揽收。
(二)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第三方物流服务,为了适应数字化管理的需要,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物流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收费细则与服务时效,包括发货与运输时效)以创建的供应商物流模板为准。

第十条 售后服务

(一)供应商应遵守减法商业平台制定的《减法商业供应商售后服务管理规则》,向消费者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二)减法商业将依照《减法商业争议纠纷处理规则》对减法商业介入的交易纠纷进行处理。
(三)减法商业为了方便商家与消费者的沟通,向供应商及消费者提供即时沟通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相应工具时,应遵守《减法商业自主客服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四)减法商业将依照《减法商业赔付规则》对投诉成功的消费者进行赔付。
(五)近90天内无编辑、无浏览且无成交的不活跃产品,减法商业有权对相应的产品进行下架。

第四章 终止合作

第十一条 供应商体验店服务期届满,供应商未完成下一年度续签或未到供应商体验店服务结束日期,供应商提前关店的,视为供应商主动终止合作。供应商主动终止合作,保证金按约定进行退还,具体可参考《减法商业退出规范》。/p>

第十二条 若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减法商业有权进行清退:

(一)存在恶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减法商业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二)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减法商业注册LOGO、域名等用于不正当宣传、商业活动,给消费者造成误导、侵犯减法商业知识产权等给减法商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在线上、线下等渠道,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减法商业的言论,给减法商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供应商违反《减法商业供应商入驻规则》的行为。
(五)供应商经营的品牌对他人商标、产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六)供应商以及关联体验店在减法商业、自身官网或互联网销售渠道等存在售假行为的。

以上情形,减法商业除有权清退供应商、终止与其合作外,另可向供应商追究其法律责任。减法商业将按照合同约定及规则办理供应商体验店关闭手续。

第五章 供应商体验店管理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为了增加供应商体验店与消费者的粘性,提高复购率或产品订单单价,不断扩大供应商产品消费群体,供应商可以针对不同产品设置会员制度。供应商会员可以享受的权利有:
1、会员价
2、赠品
3、物流优惠
4、服务等级(通用服务,专家服务,定制服务)

体验店会员资格的条件:
1、供应商产品销售额
2、体验产品数量和体验算力

第十四条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减法商业平台有权按照本规范规定的情形对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供应商体验店的经营行为采取以下市场管控措施:

(一)公示警告:是指减法商业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供应商体验店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二)冻结产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渠道对单个在售产品信息进行屏蔽;
(三)限制供应商体验店流量:是指减法商业有权视供应商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采取包括使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供应商体验店在售产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限制参加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供应商体验店参加减法商业发起的营销活动等供应商体验店限制性措施。
(四)限制发布产品:指限制供应商发布新产品或上架待售产品。
(五)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指限制供应商参加减法商业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六)删除信息:是指删除供应商体验店、产品、活动页等位置的信息。
(七)限制使用自主客服:指禁止供应商使用减法商业自主客服聊天工具。
(八)冻结供应商体验店: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渠道对供应商及供应商体验店内所有产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九)支付违约金:是指减法商业有权根据《减法商业供应商服务协议》及本规范的规定在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十)清退供应商体验店:是指减法商业有权根据《减法商业供应商服务协议》及本规范的规定停止与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供应商体验店的合作,停用供应商的供应商体验店,下架供应商体验店内所有出售中的产品。
(十一)冻结货款结算:是指减法商业有权冻结货款结算给到供应商。

第十五条 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应遵照减法商业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应合理保障消费者权益。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减法商业账户安全的行为,减法商业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市场管控措施。直至确认风险基本可控后予以部分或全部解除管控。

第十六条 经新闻媒体曝光或相关国家或地区质监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的产品,减法商业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对于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及产品采取产品冻结、产品删除等市场管控措施。

第十七条 减法商业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供应商体验店及产品参与减法商业其他市场的活动及展现时,应同时遵循其他市场的市场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因供应商行为引发司法诉讼的,若供应商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消极应对或继续违规等情形,对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减法商业将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 供应商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扰乱减法商业运营秩序等行为,减法商业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市场管控措施。且减法商业有权依照平台规则采取违规处理并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应严格遵守行业标准。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若违反行业标准关于产品的规定,减法商业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对于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及产品采取相应的市场管控措施。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应按照以下规定向减法商业提供相关资质:

(一)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供应商体验店资质失效前,提供有效资质。
(二)在收到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资质复检不合格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供合格资质。

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及时补充/更新资质的,减法商业有权对于供应商及其入驻的体验店及产品采取市场管控措施。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及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时,减法商业有权从应付给供应商的销售款中扣除相应的差额,销售款不足以弥补保证金不足部分的,供应商应于收到减法商业通知之日起5日补足差额部分。经减法商业催缴后供应商未按协议约定期限缴纳或补足的,减法商业有权视违约情况采取市场管控措施,直至供应商足额缴纳为止。

第二十三条 供应商认可减法商业对供应商所售产品是否具有合法进货来源进行不定期检查,供应商有义务保留产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凭证的,减法商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如消费者反馈、商标权人或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供应商的产品信息及交易数据等对产品的真伪作出判断并根据本协议以及管理规则进行处理,供应商对此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减法商业平台供应商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第二十五条 减法商业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以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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